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移交顯法威 善意執(zhí)行暖民心
新年伊始,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一庭迅速行動,實干為要,緊緊圍繞更快更優(yōu)兌現勝訴當事人權益目標任務,組織強制移交一處司法拍賣成交的房地產及其機器設備。
申請執(zhí)行人嘉興湖岸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簡稱:嘉興湖岸)與被執(zhí)行人陜西某飼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某飼料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某飼料公司名下位于渭南市高新區(qū)某地段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機器設備等進行拍賣。拍賣成交后,由于某飼料公司、案外人及“新冠疫情”等多種原因影響,一直未能實體移交,致使嘉興湖岸的實體權益未能得到實現。
執(zhí)行一庭負責人張戰(zhàn)武、法官助理朱毅多次赴現場了解情況,對某飼料公司進行約談,針對移交存在的障礙對現占有人進行釋法明理、陳述利弊,消除了移交可能存在的隱患。
為了盡快移交拍賣成交財產,執(zhí)行一庭成立了移交小組,制定了詳細可行的移交方案。2月8日下午2時,執(zhí)行一庭負責人、法官助理、法警到某飼料公司進行實體移交行動。由于移交前期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整個強制清退工作有序進行,并于下午6時順利完成拍賣物移交。
此案拍賣成交財產順利移交,既保障了嘉興湖岸的合法權益,又對某飼料公司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用執(zhí)行干警的辛苦指數,換取人民群眾的滿意指數和幸福指數,讓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