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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引紛爭 悉心調(diào)解化干戈

近日,長武縣人民法院亭口法庭調(diào)解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僅用5天時間就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了群眾的煩“薪”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張某訴稱,2015年9月被告李某承包長武縣某建設集團發(fā)包的亭口路段路面施工工程。被告李某與原告張某約定:由原告分包亭口某路段的路面鋪裝、路肩、水渠等工程。分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款支付方式為工程完畢按工程量結算付款。工程完畢后,雙方進行了對賬結算,被告下欠原告410000余元遲遲未付款。被告辯稱,該工程相關路段有質(zhì)量問題,被告也給原告付過相關款項。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真仔細查閱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案情。為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妥善地化解糾紛,法官聯(lián)系原、被告雙方進行調(diào)解,承辦法官向雙方闡明了事實依據(jù)、法律適用、雙方權利義務;耐心傾聽雙方意見后,對有爭議部分,承辦法官采用“面對面、背靠背”的調(diào)解方式,積極與當事人溝通,耐心疏導,幫助雙方解開心結。經(jīng)法官調(diào)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diào)解意見,在法官的見證下,雙方簽字確認調(diào)解協(xié)議,握手言和。(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唐亞靜 尚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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