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釘槍改裝槍支?違法!
近日,公安機關抓獲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因家鄉(xiāng)野豬比較多,遂產生了制造槍支打野豬的想法,通過網絡查閱瀏覽了一些射釘槍改裝槍支的視頻后,在某購物網站購買了鋼管、鋼珠、射釘彈、瞄準器等材料,并將購買來的材料和多年前保留的射釘槍擊發(fā)部位組裝成槍支。
日前,李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被興平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檢察官提醒
槍支屬于國家嚴格管制物品,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持有、制造(包括變造、 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都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野豬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非法獵殺野豬屬于違法行為,如確實因為野豬泛濫對當地居民生活、生產造成危害的,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部門,由政府采取措施,預防、控制野豬造成的危害,保障居民生活、生產安全。
改裝后的射釘槍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容易引發(fā)次生犯罪。大家不要輕易改裝射釘槍,并且要自覺抵制非法槍爆物品,共建和諧平安家園。如遇野生動物影響生產生活,請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部門,切勿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