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射釘器改裝槍支,“90后”男子獲刑

陜西省勉縣“90后”小伙陳某購買相關配件改制成一支火藥槍以便看護莊稼,卻不料觸犯法律,付出刑罰的代價。日前,勉縣人民法院以陳某犯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

據了解,早在2016年,陳某得知使用射釘器可以改制槍支,便從網上陸續(xù)購買了射釘器、無縫鋼管,通過自己摸索學習,掌握了改制槍支的方法。2018年初,陳某在家中使用電焊機、角磨機等工具,將鋼管焊接在射釘器上,裝上紅外線瞄準儀,做成以射釘彈為動力發(fā)射鋼珠的一把射釘槍改制的火藥槍,試射成功后藏匿在家里。然而陳某沒有料想到的是,2020年8月,公安部線索核查專案組的民警不遠千里“登門造訪”讓他大為震驚,面對民警,陳某主動交代了自己非法制造槍支的犯罪事實,并主動將槍支交給民警。

原來,陳某在網上購買相關配件信息早已引起公安機關的注意。民警通過大數(shù)據分析研判其交易記錄和物流信息,認為其很可能存在涉槍犯罪。民警遂到陳某家中進一步核查,查獲一支疑似槍支為射釘器改制的火藥槍,以火藥為發(fā)射動力,具有致傷力。槍支被查獲后,陳某主動到當?shù)毓矙C關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表示非常后悔,不該抱著僥幸心理,一時沖動非法制造槍支。

我國對槍支管控十分嚴格,制造、配售等實行特別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擅自制作槍支、買賣槍支;未依法取得持槍證而持有、攜帶、隱藏槍支,都會觸犯刑法。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對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槍支等行為心存僥幸,一旦事情敗露,被公安機關查獲,不僅對自己人生留下犯罪污點,還將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楊發(fā)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