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非法獲取公民信息 詐騙團伙受審

團伙非法獲取考生個人信息4000余萬條,向考生發(fā)送詐騙信息,謊稱可以提供考試試題、考試答案、考試改分,誘騙考生上鉤,詐騙考生的錢款。昨天上午,這起規(guī)模巨大、組織層級齊全的助考詐騙案14名被告人因涉嫌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5項罪名在北京市海淀法院接受審理。

詐騙團伙發(fā)400余萬條詐騙信息

  昨天出庭受審的14名被告人被控5項罪名,包括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收買信用卡信息罪以及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

  根據(jù)檢方指控,現(xiàn)年37歲的曾愛國是該詐騙集團的“組織者”,其所負責的位于湖南的助考詐騙集團與被告人李明組織的位于廣東的電信詐騙集團長期合作,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實施詐騙。

  起訴書顯示,2015年至2016年間,曾愛國、李明等人伙同他人通過電話和互聯(lián)網(wǎng)向考生發(fā)送詐騙信息400余萬條,謊稱可以提供考試試題、考試答案、考試改分,實施多起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騙取多名被害人6萬余元。

  其中,曾愛國、王海洋伙同他人發(fā)送詐騙信息77931條;曾愛國、肖必文伙同他人發(fā)送詐騙信息11957條;曾愛國、蔣小剛伙同他人發(fā)送詐騙信息1萬余條;李明、李忠為曾愛國發(fā)送詐騙信息200余萬條。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4000余萬條

  2013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曾愛國在湖南省非法獲取包括北京市海淀區(qū)公民在內的個人信息共計1000余萬條。201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李明、李忠在廣東省非法獲取包括北京市公民在內的個人信息共計3000余萬條;張彬在廣東省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萬余條;林偉文在廣東省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40余萬條,并試圖通過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牟取不法利益未果;李明、方曉東在廣東省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150余萬條,非法獲利人民幣14000元。

  此外,被告人曾愛國等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16年,曾愛國在湖南省收買信用卡信息資料,共涉及信用卡9張,涉嫌收買信用卡信息罪。

  2016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李偉超在廣東省為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wǎng)絡犯罪,發(fā)送大量“助考”短信息;2015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張彬在廣東省為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wǎng)絡犯罪,發(fā)送大量“助考”短信息;2016年,被告人林偉文在廣東省為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wǎng)絡犯罪,試圖提供廣告推廣未果;2016年,被告人徐嵬在江西省為幫助曾愛國實施信息網(wǎng)絡犯罪,發(fā)送大量“助考”短信息。上述人員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

庭上稱公民信息通過老鄉(xiāng)購買

  在法庭上,曾愛國對檢方的指控并沒有否認,其表示部分考生的公民信息是通過老鄉(xiāng)購買,此后他雇人與考生聊天,表示可以提供考題與資料,然后以收取保密金為由要求考生打錢。曾愛國說,他從2012年開始從事電信詐騙,開始是跟別的老板做,自己當話術員,幾年共賺了100多萬,從2015年開始自己單干。

  其他團伙成員對指控提出異議,他們表示,自己只是打電話或者按照曾愛國的指示操作,并沒有發(fā)送詐騙短信。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