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岐山法院:多方取證能動司法 明察秋毫守護公平
近日,陳某為寶雞市岐山縣人民法院審監(jiān)庭送來一面印有“一心為民、公正執(zhí)法”的錦旗,感謝辦案法官明察秋毫,公正裁判,對法官耐心細致、深入調查的辦案精神豎指點贊,對法院維護公平、主持正義的審判職能拍手叫絕。
王某與陳某系同村村民,因瑣事發(fā)生打架,陳某在王某面部打了一拳,致王某受傷,被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左側第8、9肋骨骨折。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王某訴至岐山法院。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武亞妮發(fā)現沖突發(fā)生前三天,原告王某曾在三輪車上剎麥捆時,由于繩子斷裂從車上摔下,導致胸部受過傷。那么診斷的肋骨骨折是否系被告陳某的行為所致,對于處理本案將顯得尤為重要。然而原告王某只提交了派出所詢問筆錄中對其有利的證據,其余證據未予提交。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處理糾紛,承辦法官主動出擊,走訪了原告王某從三輪車上摔傷后就醫(yī)的主治醫(yī)生,并在岐山縣中醫(yī)醫(yī)院、鳳鳴派出所和相關證人處調取了大量的證據,查明原告王某的肋骨骨折并非被告陳某的行為所致。最終該案在判決時,剔除了治療肋骨骨折的費用。案件宣判后,原告王某不服提出上訴,寶雞中院審理后維持了一審判決。
回顧本案的審理過程,承辦法官沒有簡單的一判了之,而是主動出擊、能動司法,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將調查取證作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多方奔走,明察秋毫,還原了案件事實真相,贏得了當事人稱贊,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周原??通訊員??武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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