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司法廳聯(lián)合五部門開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示范試點工作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陜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六部門《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的實施意見》及省委領導批示精神,積極統(tǒng)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yè)性專業(yè)性調解等各類資源,推動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近日,陜西省司法廳聯(lián)合五部門開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示范試點工作。目標是到2021年,在試點工作開展地區(qū)基本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yè)性專業(yè)性調解、司法調解優(yōu)勢互補、有機銜接、協(xié)調聯(lián)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市域社會治理基礎更加牢固。
2020年9月到2021年8月底,陜西省司法廳在西安市長安區(qū)、寶雞市鳳縣、咸陽市秦都區(qū)、銅川市耀州區(qū)、渭南市大荔縣、延安市富縣、榆林市榆陽區(qū)、漢中市洋縣、安康市旬陽縣、商洛市柞水縣10個示范縣(區(qū))開展試點工作。由各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相關縣(區(qū))對照工作措施和要求,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迅速開展示范試點工作。試點工作結束由省上組成聯(lián)合驗收組進行驗收,全面總結推廣示范試點經驗。
試點工作將開展三項工作任務。一是打牢多元化預防解決矛盾糾紛的基層基礎。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實現(xiàn)各類調解組織的融合式發(fā)展,不斷創(chuàng)新調解組織形式;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切實把行政調解作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職責,建立由各級政府負總責、司法行政機關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加強律師調解工作,力爭每個縣級行政區(qū)域都有律師調解工作室。二是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的銜接機制,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程序的銜接機制,完善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組織社會力量參與解決矛盾糾紛,進一步探索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的新方法。三是加強對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的組織保障。夯實大調解工作責任,把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此次試點工作將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充分發(fā)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工作落實不力、職能作用發(fā)揮不到位的單位和地區(qū)進行通報問責,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省司法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