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被告人,11項罪名 昔日“黑老大”被公開審理
2019年10月9日至12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史志剛等31人涉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開設賭場、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務、窩藏和盜竊等十一項罪名的案件,本案中有11名被告人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
法院開庭審理現(xiàn)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史志剛、馬文英在監(jiān)獄服刑期間結識,2000年前后二人相繼出獄。2002年9月,被告人史志剛為替許峰向閆峰索要賭債,糾集馬文英等人,同閆峰等人在宣化區(qū)大北街聚眾斗毆;同年10月,史志剛又伙同許峰等人,持刀、斧等兇器在宣化區(qū)春城飯店將栗嘉宇打傷;兩次事件使史志剛在當?shù)負P名立威。此后史志剛帶領馬文英等人為逃避抓捕在山東藏匿期間,又因盜竊被判處刑罰。2005年,史志剛、馬文英等人出獄再回宣化后,為擴張勢力范圍、鞏固非法權威,以提供吃住、娛樂消費和庇護等手段,網(wǎng)羅多名刑滿釋放和社會閑散人員,在張家口市宣化區(qū)等地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開設賭場、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史志剛為組織、領導者,以王偉斌為領導者,以馬文英、徐志國、楊占勝、谷紀良為積極參加者,以孟躍躍(在逃)、葛承鑫、何建坤、于景勃、賈美軍、李旭東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該組織利用時任張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長王守成的包庇、縱容和其他個別司法人員的不依法履行職責,稱霸一方、為非作惡,非法控制宣化區(qū)部分廢品回收;并通過開設賭場、強迫交易、非法索債、經(jīng)營粉煤灰業(yè)務等手段攫取大量經(jīng)濟利益,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該組織先后致1人死亡、1人重傷、12人輕傷、9人輕微傷,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qū)部分地區(qū)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shù)亟?jīng)濟和社會秩序,社會危害極大,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追究被告人史志剛等人的刑事責任。
在為期四天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在法庭的組織下,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法院司法監(jiān)督員和新聞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80余人到庭旁聽了庭審。
鑒于本案案情復雜、影響重大,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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