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扶貧款動歪腦筋?判你沒商量!
為給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河北省法院開展了懲治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審判專項行動,依法從嚴從快審理了一批發(fā)生在扶貧領域中的職務犯罪案件。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張家口、承德、保定、邢臺、邯鄲等地法院公開宣判了9起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相貪污案。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河北省青龍滿族自治縣官場鄉(xiāng)鲇魚洞溝村申請了櫻桃樹栽植和中草藥種植兩個扶貧項目,每個項目專項扶貧資金為12萬元。對此,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劉相虛開了12萬元購買中草藥種子的發(fā)票,并制作了虛假的12萬元中草藥種植補助花名表及項目實施情況說明等相關材料,逐級上報并通過驗收。2016年2月,24萬元專項扶貧資金到賬后,劉相攜帶虛假材料辦理了支領手續(xù),并將其中中草藥項目專項扶貧資金12萬元據(jù)為己有。法院以劉相犯貪污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河北省隆化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福祥、方瑞元、門月國貪污案。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河北省隆化縣扶貧辦下達給舊屯鄉(xiāng)西屯村扶貧資金25萬元種植林果項目,該項目由時任村委會主任王福祥負責組織,方瑞元、門月國具體實施。隨后,方瑞元、門月國提供了50戶貧困戶,向扶貧辦申請扶貧款25萬元,并制作了入股表、入股協(xié)議。2015年4月,項目完工,實際支出150895元,報賬時三被告人虛報支出99105元,王福祥、門月國、方瑞元各分得40000元、32000元、27105元。案發(fā)后,三被告人將項目款25萬元全部退出。法院以犯貪污罪,分別判處王福祥、方瑞元、門月國有期徒刑二年、一年、一年,并分處罰金10萬元。
河北省淶源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趙立民、曹建永挪用特定款物案。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2月,河北省淶源縣發(fā)展改革局給王安鎮(zhèn)馬家屯村村委會撥付以工代賑小流域治理資金14萬元,用于農(nóng)田水利工程。時任村黨支部書記趙立民、村委會主任曹建永在管理、使用該項資金過程中,將其中的57960元支付了村集體日常開銷,剩余的82040元村委會為了收回劉某所建廟宇的產(chǎn)權,支付劉某建廟宇時所欠的工人工資。法院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分別判處趙立民、曹建永有期徒刑六個月。
剩余6起案件分別為:河北省懷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被告人白紹先、白世威、白士懷貪污案,河北省張北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被告人王海貪污案、被告人徐佃貪污案、被告人徐俊貪污案,河北省柏鄉(xiāng)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被告人蘇彥彬貪污案,河北省臨漳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被告人李衛(wèi)貪污案。
河北省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河北省法院將繼續(xù)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專項行動,對于社會危害性大、侵占資金數(shù)額大、拒不退還的犯罪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慎重適用緩免刑,實現(xiàn)精準打擊,同時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為脫貧攻堅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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