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發(fā)布消費者訴訟維權2017年度十大案例
第36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上海高院3月13日對外通報近年來上海法院消費者訴訟維權案件審理情況,并發(fā)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一個顯著趨勢是:案件數量穩(wěn)中有降,網購、精神體驗類消費糾紛日益增多。
記者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近年來,上海法院審理的消費糾紛案件數量穩(wěn)中有降,2015年至2017年分別受理25563件、24138件、21137件,主要原因為電信服務合同糾紛逐年持續(xù)下降,且下降幅度明顯。
與此同時,隨著消費模式的轉型發(fā)展,網絡購物消費已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網絡購物在給消費者帶來便捷、優(yōu)惠購物的同時,也對產品質量監(jiān)管、售后服務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zhàn)。上海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此類案件雖然數量不多,但呈現不斷增長的態(tài)勢。2015年為265件,2016年快速增長至612件,2017年更是躍升至1053件。
另外,涉及食品藥品的糾紛每年在600件上下,數量相對較為穩(wěn)定,主要集中于食品包裝標注不規(guī)范、已過保質期、進口食品未經檢驗檢疫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體驗類消費糾紛呈增長態(tài)勢,消費者維權領域從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消費品質、消費安全方面延伸,從傳統的實物類消費向體現個人情感體驗的精神消費領域擴展,如旅游合同糾紛近三年受理的數量分別為301件、672件、751件。
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長余冬愛介紹了2017年度上海法院消費者訴訟維權十大典型案例的內容。這十大案例主要涉及電商、食品安全、養(yǎng)生健身、汽車大額消費及共享經濟新型消費五個領域。
如在電商領域中,有因故意欺詐而引發(fā)的消費糾紛。被告姚某在原告某著名網絡公司的電商平臺上開設網店,銷售摻假的貓糧,原告遂起訴要求姚某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獲得法院支持。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網購平臺主動打假民事訴訟案。
再如,在食品安全領域,由于銷售不安全食品引發(fā)的消費糾紛。徐某訴敬某、某網絡交易平臺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告對于其銷售的俄羅斯進口奶粉,無法提供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法院認定涉案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判決其承擔“退一賠十”的賠償責任。
在養(yǎng)生健身領域,因不實宣傳或誘騙引發(fā)的糾紛也時有發(fā)生,類似老年人身陷保健品消費詐騙的現象較為突出。在年逾八旬的王某訴某生物科技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告通過一系列的誘騙手段向原告推銷保健品,誘使其購買7000余元的保健品,被法院判定構成欺詐行為。
記者了解到,為嚴厲制裁經營者的惡意欺詐等行為,營造讓消費者放心安全的消費環(huán)境,上海法院堅持公正司法,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退一賠三、退一賠十等懲罰性賠償制度,從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凈化市場環(huán)境的角度,嚴厲制裁經營者的惡意欺詐行為,倒逼經營者提升產品質量、規(guī)范服務行為。
同時,各種新類型的消費糾紛,在發(fā)展中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給法院審判工作帶來挑戰(zhàn)。如近年來迅猛發(fā)展的共享經濟,經營模式千姿百態(tài),體現出來的法律關系也越來越復雜。為確保穩(wěn)妥處理這些新類型案件,上海法院緊密關注消費發(fā)展趨勢,不斷加強前瞻性調查研究,如楊浦法院開展關于共享單車的法律問題研究,金山法院開展網約車的疑難問題研究,從而確保審判既充分保護消費合法權益,又有效引導消費新模式的健康發(fā)展,實現司法促進新經濟發(fā)展的良好效果。
而針對食藥品這一廣大消費者最關心的消費領域,上海法院建立了食藥品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原屬于閔行、徐匯、黃浦、楊浦四區(qū)的食藥糾紛案件由上鐵法院集中管轄,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食藥糾紛案件全部集中于三中院管轄。據悉,自去年5月集中管轄后,上鐵法院審結了食藥品案件195件,其中調撤率高達55.38%,改革成效進一步顯現。
發(fā)布會上,上海高院副院長陳萌指出,上?!笆濉币?guī)劃明確提出要著力建設國際消費城市,新的形勢對消費糾紛審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法院今后將準確把握功能定位,大力推進消費糾紛審判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國際消費城市建設、打響上海購物品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光明融媒記者顏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