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丨郭超:讓法治之光照亮司法為民之路
接待當事人、線上解紛、開庭審理、走訪企業(yè)、上門調解、普法宣傳……法庭是群眾接觸基層法院最直接的窗口。作為基層法院的法官,漢中市南鄭區(qū)法院黃官法庭庭長郭超的每一天都被排得滿滿當當。
郭超曾擔任南鄭區(qū)法院少年法庭負責人,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今年3月初,郭超履新黃官法庭庭長。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他很快便用實際行動贏得了群眾的信任與好評。
“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我沒啥文化,連訴狀都是委托別人代寫的。原以為打官司至少得一年半載,沒想到不到10天就把問題解決了。謝謝你們!”4月17日9時許,在南鄭區(qū)法院黃官法庭調解室,庭長郭超與法官助理李橋正在調解一起勞動報酬糾紛案。這是8天內的第3次調解,調解工作在這一天進入尾聲,原告聶某終于松了一口氣。
3年前,聶某和雇主楊某因房屋裝修產生了糾紛,雙方雖多次協(xié)商,但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聶某一紙訴狀將楊某告到了南鄭區(qū)法院。這起糾紛涉及金額雖只有一萬余元,但雙方僵持不下、互不讓步,案件在初次調解時就陷入僵局。
在郭超看來,雙方當事人爭的并不僅僅是這一萬余元,還為了爭口氣。于是,郭超采用了“背靠背”的方式,分別對原、被告進行勸說,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訴求的同時,引導他們換位思考。
有一天,郭超在街上偶遇了聶某,便當即拉著聶某進行釋法說理?!肮ラL,很感謝你對我的事這么上心。我知道你是真心為我好,我愿意接受調解。”聶某說道。
就是這次當街偶遇,讓該案的調解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也為雙方當事人后續(xù)和解奠定了基礎。
黃官法庭轄3個鎮(zhèn),常住人口約5.9萬人。為了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郭超緊盯矛盾糾紛產生演化的未發(fā)、未訟、將訟、已訟四個關鍵點,帶領干警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今年1月至3月,該法庭民事收案16件,同比下降60%。
“當前,優(yōu)化轄區(qū)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也是我們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邀請企業(yè)負責人來我院座談、上門為企業(yè)提供法治服務都是我們的有力舉措。”郭超說。
“法官上門走訪,不僅為我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還為我們送來針對性極強的司法建議,讓我們能更好地開展經營活動。”農商銀行黃官支行負責人田浩然表示。
在郭超看來,基層工作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大事,但卻最能鍛煉人。在業(yè)務素質過硬的同時,也要懂得如何做好群眾工作,只有兩者相結合,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才能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法治之光照亮司法為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