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人民檢察院 “檢察+婦聯(lián)”同向發(fā)力 推動司法救助走深走實
3月8日,大荔縣人民檢察院和大荔縣婦聯(lián)聯(lián)動救助困難婦女宋某。大荔縣婦聯(lián)、大荔縣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領導一同前往被救助人家中進行慰問,并發(fā)放救助金。
被救助人宋某的丈夫穆某在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家人歡聚一堂之際,被前來看望兒子的前妹夫姚某用刀具傷害致死,家中有母親、兒子,穆某是家里的頂梁柱,平時以種地和附近打工為主,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他。他不僅是母親的精神支柱,更是正上初二的兒子的身心依靠,案件發(fā)生后,母親整日以淚洗面,不思茶飯,身體日漸衰弱,兒子的身心遭受重大打擊?,F(xiàn)階段,犯罪嫌疑人未進行任何賠償,宋某作為家庭主婦,無收入來源,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針對案件事實和宋某的家庭現(xiàn)狀,依照國家司法救助制度規(guī)定,大荔縣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審查了宋某的申請材料,決定對宋某及家庭進行司法救助。同時,大荔縣人民檢察院主動聯(lián)系縣婦聯(lián),發(fā)揮各自的職能優(yōu)勢,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有效銜接,更好地幫助困難婦女及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村支部書記說道:“大年初一,喜慶的日子,這個家庭頂梁柱的遭遇,給一家人帶來巨大的打擊,更是讓生活雪上加霜。檢察院和婦聯(lián)此舉,緩解了這個家庭的壓力,讓群眾感受到黨對人民的關心,感受到司法溫暖?!?/p>
司法救助是針對遭受犯罪侵害無法獲得有效賠償且生活陷入困境的當事人,國家給予的一種輔助性救濟措施。婦女兒童是社會弱勢群體,在農(nóng)村尤為突出,刑事案件發(fā)生后不僅使他們的生活陷入困境,而且在身體和心理上都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傷痛。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針對困難婦女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的專項活動,此案聚焦困難婦女,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和深化“檢察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加大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的延伸。
下一步,大荔縣人民檢察院將秉承司法為民宗旨,持續(xù)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fā)揮司法救助“救急”“救難”作用,不斷加強與縣婦聯(lián)等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配合,建立聯(lián)合救助機制,構建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的綜合救助體系,將黨和國家的溫暖及時傳遞給每一位需要救助的困難婦女,做到應救盡救,切實維護困難婦女的合法權益,以司法服務傳遞司法溫度、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