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3月19日上午,咸陽中院副院長劉仲屹擔任審判長,在旬邑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鋒詐騙上訴一案。

3月19日上午,咸陽中院副院長劉仲屹擔任審判長,在旬邑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鋒詐騙上訴一案。咸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林海出庭履行職務(wù)。本案通過“新浪司法”頻道進行了網(wǎng)上直播。

經(jīng)審理查明:2017年1月8日至?2月17日,被告人張鋒以家中或親戚家有紅白喜事為由,從張某等四人經(jīng)營的煙酒批發(fā)門市,先后四次騙取價值19765元煙酒。被告先后兩次償還被害人1770元,贓款17995元被其揮霍。

開庭前,劉仲屹副院長詳研案卷,分析案情,組織合議庭召開庭前預(yù)備會議,制定庭審提綱,做好庭審前的充分準備。庭審中,劉仲屹副院長組織庭審程序規(guī)范縝密,庭審過程秩序良好。合議庭分工明確,配合默契,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程序有條不紊地依次推進。庭審持續(xù)一個小時后,合議庭宣布休庭,對案件進行合議后當庭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張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張鋒當庭表示對判決結(jié)果無意見。

院長攜卷下基層辦案,發(fā)揮了示范帶頭引領(lǐng)作用,是咸陽兩級法院開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動的重要舉措之一。院長回歸辦案一線,有力帶動了審判人員敢于擔當、勇于實干的積極性,有效的減少了審級之間的文來文往,方便了當事人,提升了審判質(zhì)效。同時也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和司法為民的具體體現(xiàn),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咸陽中院?樊國強、師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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