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近日,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宣判劉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經(jīng)查,2019年7月起,被告人劉某、肖某某安排被告人蘇某某、趙某某發(fā)放招嫖卡片,組織被告人屈某某等人實施賣淫活動,并對被害人實施敲詐。直至案發(fā),劉某等人通過組織賣淫非法獲利共2.07萬元,實施敲詐勒索非法獲利共10萬余元。
西安未央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肖某某糾集屈某某、蘇某某、趙某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為非作惡,形成以被告人劉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肖某某為重要成員,被告人屈某某、蘇某某、趙某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較為固定、分工明確,有組織地實施賣淫、敲詐勒索、騙取他人財物的違法犯罪活動22起,嚴重擾亂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認定標準。最終,未央法院對被告人劉某、肖某某以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9年;對被告人屈某某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對被告人趙某某、蘇某某以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陳杰鋼?通訊員?呂亞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