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迷心竅起歹念 觸犯刑律落法網(wǎng)
兩男子以購買高檔香煙為名,趁店主不備,兩日內(nèi)作案四次,搶走價值千元香煙。日前,旬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奪罪對被告人張某某、張某提起公訴。
2017年下半年,二被告人在西安結(jié)識后,便商量租車外出搶奪。同年7月6日,二被告人開車流竄至安康旬陽、平利等地,張某先進入商店內(nèi)佯裝買煙,張某某卻在店外的車輛內(nèi)等待接應。在購煙過程中,張某每次故意要求店主盡可能多的將各類名貴香煙拿出來以供其挑選,待店主不經(jīng)意間便抱起香煙沖出店門,后乘車迅速逃離現(xiàn)場。二被告人以同樣的方法,兩日內(nèi)作案四次,共搶走各類名貴香煙9條,市場價值為5300余元。另查明,張某某、張某曾因犯搶奪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和八個月,其中張某有吸毒史,二人本次屬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在檢察機關(guān)辦案人員提審過程中,當問到其二人為何會再次實施搶奪犯罪時,他們都提到了自小有貪戀他人財物和僥幸的心理,久而久之便無法收手,由此才上演了本次的悲劇。提審結(jié)束時,辦案檢察官鄭重告誡其二人,遇不義之財,切莫眼饞心動手癢,也切莫再讓僥幸心理作祟,不然只會懊悔終生。
(旬陽縣人民檢察院?劉國山?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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