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兩同事玩鬧大打出手 法官傾心調解止紛爭

男子和同事吃完飯后在宿舍玩扳手腕、摔跤,因摔跤輸給對方,惱羞成怒竟在在玩鬧結束后沖到同事宿舍對其大打出手。1月22日,延川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放下心結,握手言和。

馬飛和楊偉是同事,二人平時關系不錯。去年一天,單位同事一起聚餐,在聚餐結束后,馬飛、楊偉和幾個同事在馬飛的宿舍玩扳手腕、摔跤,在摔跤過程中馬飛輸給了楊偉。玩鬧結束后,楊偉回到自己的宿舍準備睡覺,馬飛突然闖了進來,手拿剪刀不分青紅皂白就往楊偉身上戳,期間又將前來勸阻的兩名同事戳傷。經醫(yī)院診斷,楊偉身上多處刺傷,楊偉在住院治療15天,共花去各項費用1.9萬元。因一直得不到馬飛的賠償,無奈之下楊偉將馬飛訴至了法院,要求其賠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和因此帶來的精神損害。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本著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原告楊偉要求被告馬飛賠償自己精神損害賠償費5萬元,各項經濟損失1.9萬元。被告馬飛表示愿意承擔原告的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5488萬元(于原告住院期間已墊付7000元)。因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調解一時陷入了僵局。承辦法官抓住案件焦點,對原被告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事情發(fā)生后,派出所已經對馬飛給予了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你們兩個人在同一個單位工作且之前關系也不錯,現在馬飛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希望你們雙方能夠打開心結,本著真誠的態(tài)度,真正解決你們之間的矛盾,達到案結事了。”聽完承辦法官的話,原告楊偉思考良久,最終同意了馬飛的調解方案。被告馬飛聽到原告的話表示:“既然原告同意了我的調解方案,那么我也拿出自己的誠意,我愿意當場兌現剩下的1.7588萬元。”至此,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延川法院??劉延梅?賀凌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