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研學熱背后的法律風險

“在研學中‘研’有所得、‘學’有所獲!”“研學旅行,讓學生走出課堂,走向世界?!薄坝醚袑W的腳步丈量世界的寬度?!弊鳛榧议L,看見這樣的廣告語,難免會心動。當前,研學熱潮持續(xù)高漲,在假期里,家長們不再局限于讓孩子上興趣班、補習班,而是鼓勵孩子走出去,在“讀萬卷書”的基礎上“行萬里路”。

2016年,教育部等11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研學旅行被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中。數(shù)據顯示,2019年,研學旅行人數(shù)為480萬人次,2021年,達到494萬人次,而到了2023年,研學旅行人數(shù)突破了600萬人次??梢?#xff0c;研學旅行在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學校和家長對研學旅行也越來越重視。但研學機構繁雜、研學活動名目眾多、只游不學等亂象讓不少家長在選擇時犯了難。由于參與研學者大多是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研學機構亟須規(guī)范,研學亂象亟須整治。

研學質量參差不齊

12歲的壯壯就讀于西安的一所國際學校。5月,壯壯參加了學校組織的春季英國研學活動。整整15天,壯壯和英國學校的孩子們同吃同住同上課,感受國外學習氛圍,了解國外的文化。

“這次研學是學校和學校之間直接對接的,學校每天會給家長看孩子在英國學校研學情況的直播或視頻,我挺放心的。值得一提的是,學校還派了校醫(yī)全程陪同,保障孩子的安全?!眽褖训膵寢屨f。

對于研學,家住西安高新區(qū)的兜兜媽媽王曉有不同看法。她直言,孩子之前報名參加了補習班的“追尋歷史研學三天兩晚”課程,但這場花費498元的“研學”實際上是培訓機構和旅行社組織的一次短途出行。孩子們逛了幾個免費的景點,景點的講解由旅行社的導游負責,講解粗略,沒有任何歷史知識拓展延伸。

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西安市閻良區(qū)人民法院曾審判過一起研學造成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案件。閻良區(qū)一所中學開展以“走進朱雀森林、體驗野營生存”為主題的研學旅行活動。學校與旅游公司簽訂了合同,活動由一家旅游公司承辦。研學期間,學生張某某摔倒受傷,醫(yī)院診斷為右肱骨內外髁骨折、右橈骨小頭骨折。

法院審理后認為,作為提供旅游服務的被告旅游公司,應全面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確保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原告張某某受傷,被告公司應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由于張某某事發(fā)時年滿15周歲,其主觀亦存在一定過錯,法院酌定張某某承擔10%的責任,被告公司承擔90%的責任。被告學校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機構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才可承接研學活動,研學旅行應遵循教育性、公益性、實踐性、安全性4個原則。

各類問題層出不窮

近日,記者走訪西安多家涉及研學的培訓機構和旅行社后發(fā)現(xiàn),研學市場存在收費缺乏統(tǒng)一標準、研學課程質量參差不齊、研學機構資質欠缺、學生安全無法保證等問題。

記者在一家知名連鎖教育培訓機構門口看到,一張印有“尋找美麗草原,感受內蒙古風情,見證寶貝自我蛻變和成長”的海報,吸引不少家長駐足。

記者咨詢發(fā)現(xiàn),這個研學活動主打體驗文化,還有一些旅行游樂項目。而體驗文化是通過體驗草原拔河、草原射箭等項目來實現(xiàn)。安全方面僅僅是隨身攜帶醫(yī)藥包,并沒有隨隊醫(yī)療人員。

目前,研學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學校與學校之間相互對接,旅行和交流學習同時進行。這類研學專業(yè)性和安全性都較強,但基本只針對本校學生,且費用較高。另一類是學校、課外培訓機構與旅行社或者研學機構等進行合作,多為國內短途研學,以旅游為主,以歷史感知、科技軍事和自然知識學習為輔,價格無統(tǒng)一標準。

經營旅行社的李女士表示,旅行社和研學機構最需要的就是生源渠道,學??梢蕴峁┥?#xff0c;但活動過程還會涉及隨行教師資質、收費標準、課程質量、學生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多數(shù)旅行社在接到研學合作項目時,會讓導游充當講解員,也會向保險公司投保,但研學課程的質量就很難保證了。

記者了解到,研學行業(yè)目前沒有統(tǒng)一的價格標準,也沒有專門的審核機構對研學課程進行質量把關,這些都導致了研學亂象層出不窮。

理性選擇依法維權

2017年,陜西省教育廳等單位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指出,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chuàng)收,同時要建立安全保障及責任追究等機制,確保學生安全。當然,研學旅行,除了旅行也應注重知識性、科學性和趣味性。

那么,面對研學熱潮,家長該如何甄別、選擇研學機構或項目?

稼軒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星表示,研學的組織者應以教育部門和學校為主。但從當前市場現(xiàn)狀來看,除了學校,教育培訓機構、旅行社、留學中介、專職研學機構、網絡電商平臺乃至個人團體等都紛紛涌入該領域“分蛋糕”。家長在選擇困難的同時,還要擔憂孩子的安全及研學旅行合同問題。

“我們往往以為研學合同是學?;蚪逃龣C構提供的制式合同,就算發(fā)現(xiàn)有不當之處也得默默接受?!蓖鯐哉f。

對此,汪星認為,根據法律規(guī)定,即便是制式合同,如果侵犯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作出對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起訴后法院仍可認定該條款無效。法律賦予了旅游者合同任意解除權,亦作出相應限制,旅游者可以要求退還未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面對眼花繚亂的研學市場,汪星建議,相關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對研學旅行企業(yè)規(guī)范運營的監(jiān)督管理;研學旅行企業(yè)應嚴格按照旅游服務合同的內容履行義務,對可能出現(xiàn)歧義的合同內容進行詳細解釋,為消費者提供愉悅身心、豐富閱歷的服務;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條款內容與宣傳內容不一致的,及時指出或提出異議,明確合同內容,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陜西省政協(xié)委員任冬梅認為,要杜絕無標準、無監(jiān)督的研學活動,學校應對社會實踐性和科研啟發(fā)性的研學活動提出相對清晰的目標和要求。(記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