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三原法院夏芳:為人民群眾撐起法治藍天
2002年夏芳進入咸陽市三原縣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經有十九個年頭了。夏芳說,法官是她最為崇敬、向往和追求的職業(yè)。進入法院之后,她深深地感到,法官不僅僅受人尊敬,使人自豪,更重要的是一份責任、一份義務、一份擔當。
一組數(shù)據顯示,近幾年夏芳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691件,已審結689件,結案率99.7%,年年超額完成院里布置的各項目標任務。榮譽也接踵而來,2014年被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為辦案標兵;2015年被咸陽市委政法委表彰為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2019年被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市法院辦案標兵。
情感互動?春風化雨解民憂
民事糾紛處理得當,可使矛盾化解,關系融洽,和諧;如果處理不當,則容易使矛盾激化。因此,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除了要考慮法律效果,還要考慮社會效果。
今年夏芳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家住渠岸鎮(zhèn)的吳某將其鄰居胡某訴至法院,稱去年冬天,胡某挖地基時,將吳某房屋南墻東西2.1米長、南北1.8米寬、厚度0.1米的散水挖斷。事后胡某不聞不問,經吳某多次催促,胡某拒絕予以修復。案件受理后,夏芳撥通胡某的電話與其溝通,胡某態(tài)度強硬。她認真聽取了吳某的陳述,并詢問了該村書記有關情況,得知雙方因此矛盾較大,村委會曾出面調解未果。法庭首先對爭議房屋散水進行現(xiàn)場勘驗丈量,了解損壞程度,又來到胡某家中聯(lián)系到胡某本人,在尊重事實的情況下,從客觀公正的角度,指出胡某存在的過錯,隨后圍繞新民風建設、鄰里團結和睦相處的重要性及傳統(tǒng)美德,耐心細致給雙方做調解工作,在大家的勸解下,胡某終于承認錯誤,愿意賠償吳某損失,并且當場履行。
互諒互讓?動情調解家和睦
法官作為一個紐帶,還要起到引導當事人雙方相互溝通的作用,協(xié)調雙方心平氣和化解紛爭,最簡單也是最為有效的方法是引導各方當事人換位思考,本著互諒、互讓的態(tài)度,站在對方的角度,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
一件贍養(yǎng)糾紛案件讓她記憶猶新。一位老人起訴四個子女,要求他們履行贍養(yǎng)義務。夏芳來到老人大兒子家中,看到大兒子身體殘疾且是低保戶,大女兒生活在貴州,也過得不如意,二女兒做生意賠了錢,欠了幾十萬元的債,舉步維艱。老人的小女兒也剛剛大學畢業(yè)。面對這種情況,夏芳分析了每個人的特殊性,通過電話和他們溝通,并約他們幾個子女和老人見面,從贍養(yǎng)老人的法定義務、孝老愛親的中華民族優(yōu)良傳統(tǒng)以及親情的重要性,和他們心貼心地交談,最終老人的二女兒和小女兒主動承擔贍養(yǎng)老人的責任,并輪流照顧老人起居。老人的大兒子和大女兒也表示愿意出微薄之力,并表示等條件好轉了,一定會進行彌補。經過大家的努力,老人終于能夠安享晚年。
公正裁判?問心無愧順民意
“百姓打官司,一生可能就一次,但這一次可能影響一生?!闭劦焦ぷ?#xff0c;夏芳說,每一起案件,我們都要依法辦理,都要心安理得、問心無愧。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在夏芳心中法官的使命和擔當,就是要堅持恪守公正、廉潔執(zhí)法的信念,保持高昂的精神狀態(tài),秉承著立足本職工作、踏踏實實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也是她的理想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