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80起18項罪名 內蒙古34人重大涉黑團伙受審
12月16日上午,內蒙古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薛光輝(綽號:留住)等34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高利轉貸、強迫交易罪等18項罪名一案。通遼中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此案,這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通遼中院審理的首起重大涉黑一審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薛光輝等人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不斷吸納其他惡勢力成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逞強爭霸,為非作惡,欺壓百姓,聚斂錢財,經二十余年發(fā)展,逐漸形成人數(shù)眾多、骨干成員穩(wěn)定、組織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高利轉貸等違法犯罪活動共80起,造成1人死亡,48人受傷。
該組織盤踞通遼地區(qū)二十余年,有組織地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欺壓、殘害群眾,“留住”的惡名對群眾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強制,在當?shù)卦斐闪藰O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shù)氐慕洕⑸鐣?、生活秩?#xff0c;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確保庭審有序開展,市委政法委、市掃黑辦多次組織專題會議,研究庭審保障工作。市法院主要領導包抓督辦,成立案件庭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審核庭審保障方案,協(xié)調調度全市法院、公安警力150人,支持庭審安保工作,為案件審理工作如期進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確保萬無一失。
庭前,合議庭做足充分準備,專門召開庭前會議,圍繞管轄、回避、申請調取證據(jù)、提供新的證據(jù)、非法證據(jù)排除、申請證人出庭、證據(jù)展示等方面與控辯雙方溝通協(xié)調,理順了庭審程序,為案件高質、高效的審理提供了保障。
在上午的庭審中,審判員宣讀了庭前會議情況報告,審判長告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進行法庭調查。
因該案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社會影響重大,庭審預計持續(xù)10天,庭審結束后將擇期進行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政法系統(tǒng)部分干警,被告人的部分家屬及社會群眾代表等200余人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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