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薪”行動,溫暖這個冬天
(通訊員:馮莎莎)年關將至,農民工討薪好像成為了年底總繞不開的話題。農民工是底層的勞動者,同時也是城市和社會的建設者,但是作為弱勢群體,他們被惡意欠薪的問題屢禁不止,成為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公平正義的巨大隱患。檢察機關依法履職,開展護“薪“行動,溫暖這個寒冷的冬日。2017年以來,長安檢察院共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15件15人,涉及拖欠農民工薪酬600余萬元。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呈現三個特點:
一是小企業(yè)負責人和無資質“包工頭”成欠薪大戶。一些小
型企業(yè)或公司負責人和缺少相關資質的分包商因經營不善,導致資金鏈斷裂,為逃避支付工人工資而“跑路”。在上述涉案的?15?名欠薪者中,有?6?名小企業(yè)或公司負責人,有?9?名系從有資質公司層層違規(guī)轉包、分包到工程的無資質“包工頭”。
二是“玩失蹤”是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的主要套路。一些不法“包工頭”在不能保證全額或部分支付工人薪金的情況下,往往采取逃往外地或更換手機號碼等方式躲避上門討薪及抓捕,給偵查機關辦案帶來一定難度。在上述涉案的15名欠薪者中,有13名是通過上述方式來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占比達87%。
三、追究“老賴”刑事責任成為最快“討薪利器”。一些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欠薪者對行政部門的決定書、指令書采取“聽不到”、“看不見”的方式拒不執(zhí)行,而一旦進入刑事訴訟階段便予以全額清償。在上述涉案的15名欠薪者中,有13名將薪金于在此環(huán)節(jié)對討薪人員進行了全額支付,占比達80%。
針對欠薪行為檢察機關建議相關部門:
一是相關行政部門應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及長效監(jiān)管機制,對違規(guī)轉包分包、拖欠勞動者工資、違法掛靠等現象予以相應懲戒,實施失信“黑名單”管理、建立工資專項監(jiān)管賬戶、降低企業(yè)誠信度等具體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是司法機關應加大此類案件辦理力度,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建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縮短法律維權期限,形成快速討薪合力,確保勞動者盡快拿到拖欠的工資,防止案件久拖不決造成不穩(wěn)定因素。
三是相關部門應采取主動上門宣講,集中宣講等方式,提高農民工和進城務工者自我防范意識。同時,注重引導其依法進行維權,防止因討薪而引發(fā)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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