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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陽男子離家出走12年 警方助其回家

自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咸陽市涇陽縣公安局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結合“楓橋經(jīng)驗”入戶走訪,為轄區(qū)群眾找回了離家出走12年的兒子。

涇陽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在入村排查過程中了解到,轄區(qū)村民孟某興的小兒子孟某華(現(xiàn)年30歲)至今已離家出走12年,孟某興多方尋找,始終未能找見。興隆派出所民警得知此情況后,詳細詢問了孟某華離家出走的情況和社會關系,并承諾全力幫老人找回兒子,后民警全力查找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得知孟某華可能在西安市未央?yún)^(qū)的線索后,民警立即趕赴西安,重點對其可能出現(xiàn)的城中村進行排查,終于在未央?yún)^(qū)某城中村將孟某華找到。

當孟某興及家人趕到西安后,見到了離家出走12年的兒子,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頓時老淚縱橫。老人稱:“那一刻,我的世界都被照亮了?!?/p>

4月5日,孟某興及家人向興隆派出所送來了“鐵肩擔道義?赤心解民困”的錦旗和感謝信。老人感激地說:“你們無愧于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真心為我們群眾辦實事?!?/p>

(記者?黃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