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交警發(fā)布交通違法行為記分辦法提示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正式實施。日前,陜西公安交警發(fā)布提示,2022版《辦法》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tài)勢的前提下,根據(jù)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作出調整。
2022版《辦法》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從6分降為3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從3分降為1分。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12分。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6分。
根據(jù)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2022版《辦法》對部分交通違法記分作出調整,包括: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從2分增為3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從2分增為3分。
同時,2022版《辦法》呈現(xiàn)了一些新變化,包括: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記12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記3分;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記1分;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記1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倒車、掉頭的記1分。
(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