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全國模范檢察院”和“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模范檢察干部”表彰名單。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98個先進集體和128名先進個人一等功。
中國長安網(wǎng)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 黃海英)今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全國模范檢察院”和“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模范檢察干部”表彰名單。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98個先進集體和128名先進個人一等功。
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慶祝檢察機關(guān)恢復重建40周年暨全國檢察機關(guān)第九次“雙先”表彰大會。會議宣布,人社部、最高檢決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檢察院等38個單位“全國模范檢察院”稱號;授予金朝等44名同志“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授予解光等6名同志“全國模范檢察干部”稱號;追授徐明書同志“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模范檢察干部”稱號的同志,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會議指出,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guān)、全體檢察人員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shè)平安中國、法治中國作出了重要貢獻,涌現(xiàn)出一大批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擔當作為、成績卓著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為北京市平谷區(qū)人民檢察院等98個先進集體記集體一等功,為姜淑珍等128名先進個人記個人一等功。
附件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表彰“全國模范檢察院”和“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模范檢察干部”的決定》.doc
附件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為98個先進集體和128名先進個人記一等功的決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