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文物保護堅實法治屏障

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國家博物館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簽約儀式舉行,雙方共商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攜手服務文化強國建設。按照協(xié)議內容,最高檢與國家博物館將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戰(zhàn)略合作關系,在文物征集保護等方面廣泛開展合作。

文物和文化遺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華優(yōu)秀文明資源。作為歷史的見證者,文物蘊含著巨大的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在展現(xiàn)璀璨文化的同時也引來了不法分子的覬覦。隨著信息技術的發(fā)展,文物犯罪團伙專業(yè)化、智能化趨勢明顯,犯罪活動向網絡發(fā)展蔓延,犯罪產業(yè)鏈日趨成熟,地下市場非法交易猖獗,這些都對做好文物安全和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zhàn)。

面對嚴峻復雜的文物犯罪形勢,政法機關始終保持對盜掘、盜竊、倒賣、走私等文物犯罪的高壓嚴打態(tài)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文物局聯(lián)合公布《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就文物犯罪案件管轄、部門溝通協(xié)調等作出規(guī)定;最高法以發(fā)布典型案例形式,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門進一步提升文物執(zhí)法辦案能力水平,引導全社會增強文物保護法治意識;最高檢指導地方檢察機關結合本地特點以小專項等形式辦理了一批效果顯著的公益訴訟案件,如督促保護長城、黃河文化遺產等;公安部每年指導各地公安機關持續(xù)推進專項行動,成功偵破了一批文物大案,及時追繳了一大批珍貴文物;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征求中央部門意見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推動了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修改工作等。

犯罪行為隱蔽、網絡化程度不斷加深、個人保護意識欠缺等因素,都使得防范和打擊文物犯罪難度增加,也決定了這并非一項“單兵作戰(zhàn)”就可以完成的任務。以此次最高檢與國家博物館建立戰(zhàn)略合作關系為例,回顧近年來政法機關在文物保護方面的舉措,已經處處彰顯了明確分工、加強合作的保護與治理思路。如何進一步完善高效的部門聯(lián)動協(xié)作機制、加強打擊文物犯罪合力,成為政法機關下一步開展文物保護工作的“必答題”。如可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聯(lián)動工作機制,定期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勢;強化與當地高校、科研單位的聯(lián)系,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深入開展文物保護領域案件辦理的理論和實踐探索;與博物館等文化單位建立合作關系,定期對群眾開展以文物保護為主題的法治宣傳,增強群眾對文物的保護意識等。

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小到一面銅鏡、大到一座石窟,都凝聚著先人的智慧,留存著千年的文明,對文物和文化遺產心懷敬畏、精心守護,是一代人的責任和榮譽。因此,更需多方共治、久久為功,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中華燦爛文化,使之在新時代熠熠生輝,煥發(fā)新的生機與活力。